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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承诺
浏览: 发布时间:2021-07-14 19:56:08 作者: 来源: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院对所有顾客的检验检测工作,都应保证良好的工作质量。本院运作的程序以非歧视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对顾客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为使本院所有检验检测活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院最高管理者特作出以下管理承诺:
    一、 向全体员工传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满足政府与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二、 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法定检验任务,并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三、 制定本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贯彻、实施;
    四、 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 [2003]249 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TSG Z7001-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国家质检总局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 T15481-2005 idt ISO IEC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18346-2001 idt ISO IEC17020-1998 《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五、 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法定检验工作;
    六、 确保检验检测活动获得必要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