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检验检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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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3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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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应在检验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安装资料、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和历次检验资料等(首次检验必须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明细表)。
二、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三、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四、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损伤。
五、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六、如需现场射线检验,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七、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和消毒清洗;对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使用空气置换。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的规定。
八、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和有害气体,管道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九、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缺陷的部位,应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
十、全面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检验时,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十一、无损检测及压力试验时,应确保提供足够的停役检验时间。